2016年河北省农业厅(农工办)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六、体检、考核与公示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确定人选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由事业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brsw.gov.cn)、河北农业信息网(www.heagri.gov.cn)、招聘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brsw.gov.cn)、河北农业信息网(www.heagr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311-86684394
2015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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