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北方学院招聘公告(40人)(3)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由于应聘人员来自全国各地,为减少应聘人员往返次数,减轻其经济负担,学校将笔试与面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所有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面试前,由人事处负责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等相关材料原件。经复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面试以试讲为主要考查形式。试讲评委由二级学院相关专业资深教授、优秀青年教师等担任,面试人员首先进行10-15分钟的试讲,再回答专家就其试讲内容的提问;评委将从个人综合素质、课堂教学活动、专业水平、科研实践能力及运用专业知识的能力等方面考查。对英语水平有一定要求的专业,将增加英语口试。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全过程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3.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即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在60分以上的应聘者有资格排名按招聘名额录取。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接照招聘计划按1:1比例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高者的顺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北方学院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河北北方学院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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