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我院公开招聘教师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一、学院基本情况
河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隶属于河北省教育厅,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0141人,教职工506人,专任教师430人。学院设有土木工程、汽车工程、运输管理、电气与信息工程、经济管理、航海工程、轮机工程、粮食工程、基础(思政)教学部和成教部等8系2部,51个专业。是教育部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院校,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的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面试试讲(专业技术能力测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我院拟招聘硕士研究生13名,本科及以上学历3人。
学院新招聘的人员将安排在一线教学及教辅岗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6年5月3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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