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贵州毕节市大方县事业单位招聘310人公告(3)
4.报考01至15职位的,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报考16至39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职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协商改报单位同意后,负责考务的部门给予改报其他职位;本人自愿放弃报考需要退费的,经县事业单位招聘领导小组同意给予退费。职位招聘计划取消的改报职位和退费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29日;
报考40至101职位的,不设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开考。
5.报名时按有关规定收取考务费100元/人。
五、加分
(一)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均在笔试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只能享受其中一项,不作累计加分,同时具备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1、凡参加毕节市内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含“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人员及“见习生”服务期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均可享受加分:1年至2年(不含2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2年至3年(不含3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3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上述人员服务期不足一年不予加分。
2、大方县内农村户口“两户”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20分(“两户”指独生子女户、二女结扎户)。
3、经审查符合(方府办通【2013】118号)文件规定的失地农民优惠标准且未违反生育政策的大方县被征地农民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
(二)加分审核
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计划(含千名大学生志愿服务试验区计划人员)、“见习生”须提供服务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服务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以上证明均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年限及年度考核情况。
2、大方县内农村户籍“两户”子女须提供由乡镇计生办出具、乡镇党委书记签字、乡镇党委盖章、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审核签字盖章的父母属“两户”的计生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大方县被征地农民子女须提供经相关部门审查签署意见盖章并由大方县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复审后的《被征地农民身份申报表》、县级及以上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未违反生育政策的证明、《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生须填写统一格式的《加分申请表》,审核后符合加分条件的,加分在笔试成绩折算前进行。加分于笔试前在大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dfrsj.gov.cn/)上进行公示。
加分依据必须在报名时提供,报名结束后所提供的相关加分依据无效。
六、考试
(一)报考大方县广播电视台男播音员(24职位)及女播音员(25职位)的,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面试
报名结束后,先进行面试再进行笔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
面试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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