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潍坊昌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1人公告(2)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考试
报考人员请于规定时间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报考人员需持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位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者,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三)体能测评
根据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范围人员。体能测评的项目包括4×10往返跑、纵跳摸高、1000米(女800米)共3项。其中任何两项达标即为体能测评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的,取消体检和政审资格。体能测评成绩不计入报考人员总成绩。
(四)体检与政审
体检、政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空缺人数,依次递补。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体检、政审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四、其他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后,由昌乐县齐城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聘用人员原已就业的,须于签订合同前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应及时了解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信畅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6296060、6296063
昌乐县公安局政治处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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