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北京市海淀区大学生村官考试招聘20人公告(2)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范围并组织考生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列入拟聘人员名单。
(六)公示。对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七)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定。审核通过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五、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各镇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
六、资格复审
试用期内,区村官办对2016年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进行资格复审,对不符合报考件或材料与报考信息不符的人员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在选聘工作中,资格审核将贯穿选聘工作各环节。考生在报考工作中提供虚假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中作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和成绩。
七、其他说明
海淀区将根据选聘各个环节适时发布具体通知,请密切关注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lsb.bjhd.gov.cn/)。
咨询电话:88506572
海淀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
基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