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黄冈市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规定,根据黄梅县201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现将我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黄冈市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23人公告
一、研究生报考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计划共招聘23人,其中普通高中教师11人、县理工学校教师12人。
普通高中教师11人分别是:高中语文1人,高中数学2人,高中英语4人,高中物理2人,高中生物1人,高中历史1人。
县理工学校教师12人分别是:学前教育声乐专业2人,学前教育幼教专业1人,汽修专业5人,电子电工专业1人,建筑专业1人,财会专业1人,烹饪专业1人。
具体岗位计划详见《2016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岗位资格条件表》(见附表一)。
(二)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①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②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端正;③符合国家规定的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④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日以后出生);⑤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相关要求(见附表一)。
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报名:①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②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③在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④未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⑤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按黄梅县人才引进“绿色通道”的有关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以下简称研究生)报考我县普通高中、理工学校教师岗位时,经考核考察合格,直接参加该岗位面试。若研究生报考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数时,面试人员的成绩需达到合格(不得低于70分)后,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直接引进。若研究生报考人数多于该岗位数,则按照面试成绩和考核成绩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用,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录用。
(四)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2016年5月17日在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网站(www.hmrsj.gov.cn)和县教育局网站(www.hmxedu.com)上发布《2016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现场报名、考核及资格审查
报考我县普通高中、理工学校教师岗位的研究生人员,应于2016年5月23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到教育局三楼人事股进行现场报名及面试资格审查。每位报考考生需提前下载并如实填写《2016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研究生面试资格审核登记表》(附表三),会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需要量化考核的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报名、审查。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应聘人员电话应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如因电话不通,造成后果,概由应聘者自己负责。
应聘人员按下面的考核办法进行量化考核:
(1)985、211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得1.5分,985、211之外的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得1.25分;
(2)获一次校级综合奖(含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团员、优秀毕业生<含院系>)得0.5分,获两次及以上校级综合奖得0.7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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