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庄河市公安局招聘合同制文职警员25人公告(3)
符合《庄河市公安局合同制文职警员招聘岗位计划》中享受加分政策条件的应聘者笔试成绩加5分。
4、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请于笔试后的第二天在庄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ZHGA-110)、政府网站上查询。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考察范围:
面试时间、地点、要求将在庄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ZHGA-110)、政府网站上另行通知。面试由庄河市公安局参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外观形象、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等方面要素,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要求:
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未按照时间、地点要求参加面试的按弃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参加面试人员要着装得体,不得携带手机进入考场。
(六)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末位分数出现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取舍,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选。
总成绩请于面试后的第二天在庄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ZHGA-110)、政府网站上查询。
(七)体检和政审
体检工作由庄河市公安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具体岗位身体条件要求组织实施,体检费由应聘者个人承担。体检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政审由庄河市公安局协调各派出所按招聘资格条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和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体检和政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如需递补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此环节只进行一次递补。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庄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ZHGA-110)、政府网站和庄河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ZHGA-110)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与管理
(一)被聘用人员一律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二)招聘人员合同签订单位与应聘合格人员依据《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新招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配发制服,佩戴标志,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从业所须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在聘用期内,月工资标准为2080元人民币。按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事业、生育)、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纪律与监督
招考聘用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的监督,对弄虚作假、把关不严、不按规定要求招聘的,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
七、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请留意报名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