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山东省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263人公告(4)
(二)体检。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医院封闭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体检医院要出具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书面体检结论,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除特殊情况经市教育局同意外,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因弃权和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在考察体检人选范围内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上对拟聘用人员的基本素质面试、笔试、综合考察成绩、考试总成绩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考试缴费及减免考试费申报
按照相关规定,招聘收取笔试费40元、基本素质面试费70元。技能学科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基本素质面试费;取得笔试资格后,领取笔试准考证时缴纳笔试费;综合考察不再收费。非技能学科岗位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现场缴纳笔试费;取得基本素质面试资格后,领取通知单时缴纳基本素质面试费,综合考察不再收费。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在招聘单位审核报名资格通过后,现场办理确认和减免考试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详见《2016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电话 66608040
1.2016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3.2016年济南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地址一览表.xls
济南市教育局
2016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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