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博山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公告(2)
(二)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提交材料不真实的或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适时在博山政务网(http://www.boshan.gov.cn/)和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bsqhrss.gov.cn/)、博山区教体信息网(www.bsjy.net)公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查一般应由本人到现场办理,确实因故不能前来的可委托他人按规定时间前来办理,责任由委托人自负。受委托人除须提交资格审查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交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委托书写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内容包括受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委托事项、委托人签名、日期等内容)一份。
(四)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教师职格证等有关证书原件的国内2016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将证书原件提交至博山区教育体育局组织人事科(206室),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6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33—4297710
附件:
1.2016年博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2.应届毕业生证明
3.同意应聘证明
博山区教育体育局
2016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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