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政策规定,锡林郭勒盟组织实施2016年度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定本简章。
2016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锡盟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5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锡林郭勒盟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锡林郭勒盟户籍或锡林郭勒盟生源的毕业生,取得锡盟户籍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2.在锡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不限户籍;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14日至1998年6月14日期间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
6.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经历、资格等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以报考,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毕业手续和相应资格后,才可办理聘用手续。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非2016届毕业的学生;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9.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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