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汕头市金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聘54人公告(3)
七、确定任职职位
正式录用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同时由总成绩从高到低的考生按顺序选择任职职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笔试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确定顺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抽签形式确定顺序。如考生放弃选择任职,将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可依次递补。
八、有关事项
(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系劳动合同制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聘用期5年,由各街道办事处、金平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年限为5年。
(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由所在用人单位每年组织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的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或不履行职责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或自行提出辞职的,可解聘,不再享有相关待遇。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合同期间,给予每人每月2300元的工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个人所交纳部分,由负责发放工资的单位在其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取得安全工程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专业技术资质的,用人单位相应每月分别增加不少于100元、200元、300元的补贴。对连续从事专职安全员工作时间在5年以上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或适当提高待遇。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合同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所在单位。属于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的,其人事关系及档案由金平区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办公室免费代理。
本公告由汕头市金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汕头市金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电话:0754-86766961
汕头市金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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