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大纲-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中学)(2)
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
在教育教学过程中运用多种方式和手段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
理解教师职业的责任与价值,具有从事教育工作的热情与决心。
(二)教育法律法规
1.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
了解国家主要的教育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
了解《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相关内容。
2.教师权利和义务
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熟悉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所规范的教师教育行为,依法从教。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3.学生权利保护
了解有关学生权利保护的教育法规,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
依据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分析评价教育教学活动中的学生权利保护等实际问题。
(三)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教师职业道德
了解《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掌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尊重法律及社会接受的行为准则。
理解《中小学班主任工作条例》文件精神。
分析评价教育教学实践中教师的道德规范问题。
2.教师职业行为
了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要求。
理解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在教育活动中运用行为规范恰当地处理与学生、学生家长、同事以及教育管理者的关系。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据教师职业行为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四)文化素养
了解中外历史上的重大事件。
了解中外科技发展史上的代表人物及其主要成就。
了解一定的科学常识,熟悉常见的科普读物,具有一定的科学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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