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
(三)考试
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笔试×40%+面试×60%。
1.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综合基础知识、登山业务常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身份证,下同)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内容及要求:
A.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B.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C.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D.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截止面试前一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体育局网上公布。
2.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体育局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官由自治区体育局组织,不少于7人。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4)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5)面试结束后,由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体育局官方网站上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折合成绩、总成绩排名。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实施。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并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体育局官方网站上提前三天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自治区体育局另选二甲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
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等方面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分别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体育局官方网站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人员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登山运动管理中心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六、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由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体育局网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按要求及时关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体育局官方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体育局纪检组、监察室对招聘考试各环节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人:梁建新(局纪检办公室主任)
监督电话:6683151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体育局登山运动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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