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公告(2)
五、考核时间、内容和方式
(一)初试
初试以测试考生现场课堂教学能力为主的形式进行,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际教学能力。初试试题全封闭命题。初试时间定于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在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待所有考生初试结束后,初试成绩当场公布,并在3个工作日内在共青团青海省委门户网站及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站公布初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岗位一、岗位二、岗位三、岗位四依次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岗位五参加初试的考生全部确定为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初试时间、地点及内容:
岗位一:音乐类(二胡)
考核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27号)
考核内容:
1.技术技能考核
考生现场抽题演奏一首曲目。
2.教学技能考核
考生自行准备一堂二胡课进行现场试讲,限时15分钟,需提供教案一式十份。
注:乐器自备。
岗位二:音乐类(钢琴)
考核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27号)
考核内容:
1.技术技能考核
(1)考生现场抽题进行基础技能考核;
(2)考生现场抽题弹奏一首曲目。
2.教学技能考核
考生自行准备一堂钢琴课进行现场试讲,限时15分钟,需提供教案一式十份。
注:乐器由考试方提供。
岗位三:舞蹈类
考核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27号)
考核内容:
1. 基本功展示
2. 教学技能考核
(1)考生自行准备一堂舞蹈课的教案,需提供教案一式十份;
(2)现场抽取试讲题目,限时15分钟。
注:考生自带练功服、练功鞋。
岗位四:音乐类(古筝或琵琶)
考核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27号)
考核内容:
1.技术技能考核
考生现场抽题演奏一首曲目(古筝或琵琶)。
2.教学技能考核
考生自行准备一堂古筝(琵琶)课进行现场试讲,限时15分钟,需提供教案一式十份。
注:乐器自备。
岗位五:表演类(播音主持)
考核时间:2016年6月14日上午9:00
考核地点: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西宁市城中区南川西路27号)
考核内容:
1.技术技能考核
考生自备作品朗诵表演,限时3分钟。
2.教学技能考核
考生自行准备一堂课(表演、播音主持均可)进行现场试讲,限时15分钟,需提供教案一式十份。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按共青团青海省委门户网站和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门户网站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团省委组织部办理现场资格审查及学历证书验证手续,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初试准考证原件;
2.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6年应届毕业生无毕业证的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条件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毕业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面试前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学历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个人简历(附联系方式)1份;
6.小2寸彩色照片4张;
7.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供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在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未能提供的或出具书面证明时间在规定日期之后的取消招聘资格。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的要求,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不符合考核聘用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三)复试
复试以测试考生专业技能现场表现能力为主的形式进行,复试内容为从事岗位所应具备的专业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待所有考生复试结束后,复试成绩当场公布。复试试题全封闭命制,定于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在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复试通知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复试。不能按时到场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并在共青团青海省委门户网站及青海省青少年活动中心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及拟体检人员。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时,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按招聘资格条件中确定的“优先条件”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按考生复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复试成绩相同的再按初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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