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青海省西宁市中小学校社会招聘293名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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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青海省西宁市中小学校社会招聘293名教师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2016年西宁市中小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范围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西宁市城中区30个岗位、城北区9个岗位面向全国招聘,其他岗位面向全省范围招聘。面向全省招聘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正常退伍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伍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只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具备《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临聘教师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
(二)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要求为:小学教师岗位、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三)报考此次中小学校教师招聘岗位的所有考生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无相应教师资格的不能报考。
(四)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学科一致(或相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或相近学科的岗位。临聘教师可跨专业报考。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地点
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9时-4月25日24时;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报考少数民族自治县岗位的少数民族除外),在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携带符合加分条件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于 5月3日-5 月5日到西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室进行加分条件现场审核登记(西宁市城北区柴达木路1号,小桥十字向西二百米,永宁白金公寓)进行现场加分条件审核,否则,视同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依次进行。
网上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区县教育局、市教育局负责,审查工作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一)笔试时间为2016年5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课目分两门:中小学教师综合应用能力(占笔试总成绩5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笔试总成绩50%),各门分值150分。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单科缺考的不能进入面试环节。
(二)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若取消(或核减)的,给考生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将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视笔试、面试成绩最终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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