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黄冈市浠水县事业单位招聘138人公告(2)
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前应征得主管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信守诚信报考。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凡审查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
(三)开考比例界定
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以上,对截止报名时间报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统一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实行全委托。
1、笔试
(1)笔试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
(2)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等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实行闭卷考试。笔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和适应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按照鄂人社发[2010]35号文件规定,在湖北省服务且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考生,笔试《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加5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对象,各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比例为1:3,进入面试的末位考生如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有关面试事项在浠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告。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岗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有效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相等无法形成竞争的岗位,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及以上,方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
3、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综合基础知识×30%+专业基础知识×70%)×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核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若考试总成绩末位的考生分数并列,则录取笔试成绩较高的一方,若双方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场笔试,并录取加试考试成绩分数较高者。
体检由招考主管部门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招考工作主管部门委托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同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对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考生,取消资格。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主动放弃出现的空额,从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中,按笔试和面试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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