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招聘34人公告(2)
(三)资格审查
1.初审。对应聘人员递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应聘人员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初审结果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必须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携带手写的《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相关材料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通知。
(四)考试与考核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考试原则上每个岗位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3,未达到1:3的开考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须经自治区农垦局审核,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方可开考。
各岗位具体的考试、考核方式详见《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考试考核方式及面试计分比例》(附件2)。
1.笔试
(1)在附件1中,岗位序号9号、12号、22号、27号、28号岗位需要先进行笔试。
(2)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资格条件,不计入最终成绩。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以及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
(4)笔试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情况,将在广西农垦信息网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并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校务公开栏上张榜公布。
2. 面试
(1)按照岗位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环节由试讲(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即技能测试)等部分组成。面试的每个部分实行100分制,按权重比例计入综合成绩。每个部分成绩均达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核。具体考试考核方式及面试计分比例详见附件2。
(4)对达不到1:3面试比例的岗位,经主管单位同意,并经人社厅核准后,可进入面试程序。该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以上(含70%),即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考生成绩都达不到70分以上(含70分)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5)每一岗位面试结束后,即时宣布该岗位考生面试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在广西农垦信息网、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及校务公开栏上公布当天全部考生的面试综合成绩及岗位排名。按面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且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
3.考核
学院将成立考核小组,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
(1)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健康状况。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
(3)根据考核结果,由学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优先录用具有硕士学位、高职称、行业企业工作经历和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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