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青山区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2)
三、招聘人员管理
(一)使用方向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协管员主要在青山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从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辅助工作;安全生产协管员主要在青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从事安全生产管理辅助工作;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在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事社会保险业务和劳动监察执法的辅助工作;城市管理协管员主要在青山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分局从事执法辅助工作;统计调查协管员主要在青山区统计局从事统计调查辅助工作;财政监督协管员主要在青山区财政局从事财政监督管理辅助工作。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主要在青山区公安消防大队从事消防执勤和灭火抢险救援工作。
(二)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合同实行一年一签,与青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三)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21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录用者,每人每月工资2400元,同时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及生育保险。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 6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青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青山区劳动路大连新型长熙园6号市民大厅D座)
联系人:刘 静,联系电话:3616077。
3.注意事项:报名必须由本人现场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各专业不得兼报。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退伍军人证书、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以上证件及证明材料必须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报名提交本人近期免冠红底二寸照片3张,报名表一式两份(报名表在青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qsrs.gov.cn下载),报名现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并打印学历查询结果。报名表应填写本人常用电话号码,由于电话不畅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由青山区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6年6月24日(周五)上午8:30-10:30到青山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一楼(报名处)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一次性综合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材料。试题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内容,满分为100分。依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组织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面试评分小组,面试主要考查应试者与职位相匹配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和职位适应能力,满分为100分。
3.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取百分制合成的方式计算应试者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能考核、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依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能考核、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加分因素
在青山区服务的内蒙古自治区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包括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和中小企业储备人才等,凡服务期满(含2016年服务期满)人员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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