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教师招聘公告(119人)(2)
(3)资格审查合格者,到收费处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
(4)凭缴费发票和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表》(一式三份)到汇总登记处编号登记。将一份附相关证件复印件的《报名表》交收表处,一份由应聘人员交汇总登记处,一份自己留存作为领取准考证的依据;
(5)到汇总登记处拷贝应聘人员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头像、红底彩色、小2寸,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上,宽高比例为1比1.2-1.4;
(6)领取《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于2016年7月6日至7日到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大厅,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报名表》和缴费发票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由市招聘办组织进行。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入场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占个人总成绩的50%。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两科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理论知识、法律知识、公民道德与职业道德、应用文写作知识等;专业理论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按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当天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及涿州市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时间:2016年7月9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涿州市职教中心。
进入面试的人员于2016年7月20日至21日到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大厅,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由市招聘办组织进行。按照职位采取说课的方式分组进行,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每个面试评议组由七名考官构成。考官由外聘专家担任。说课的具体内容由考官在监察人员监督下临时抽取。
面试考生分组。报考同一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面试,并实行入闱管理。
同一职位同一组别面试结束,当天即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个人总成绩的50%。
个人总成绩=笔试得分×50%+面试得分×50%。
每个面试室均设监督席,由一名监察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实行入闱管理,确保面试的公平、公正。
面试时间:2016年7月23日。
面试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四)体检
1、根据个人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考核程序人员。个人总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考察考核的顺序为:面试成绩高的、普通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的、符合报考岗位规定学历毕业时间早的、出生时间早的。
2、体检在招聘办的统一组织下,指定市(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直接交体检单位。
3、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与参加体检人员等同时公布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栏和政府网站上。
(五)考察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通过考试及体检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考核,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考察考核时,拟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档案和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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