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特岗教师招聘公告(5200人)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财政局,有关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6年国家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特制定《河北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请及时传达,遵照执行。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43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师厅〔2016〕5号)精神,为积极稳妥地推进我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特岗计划的目标和任务
(一)面向全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我省国家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为主的县以下农村学校任教,引导和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建立并完善我省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逐步解决我省农村学校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逐步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和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二)特岗教师聘期3年。2016年,我省计划为52个国贫县、省贫县、连片区县、少数民族自治县招聘国家特岗教师5200名,其中农村初中教师1422名;农村小学教师3778名。各设岗县分学科(专业)岗位需求情况详见《河北省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国家特设岗位计划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特岗计划的实施原则
(一)特岗计划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具体负责,遵循“公开、公平、择优”和“三定”(定县、定校、定岗)原则。
(二)实施特岗计划要与中小学教师编制管理相结合。实施特岗计划的县,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必须在省、市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招聘特岗教师,且特岗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
(三)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有机结合。切实加强乡村学校教师补充,特岗教师要安排在县城以下乡村初中、小学和教学点,优先满足村小、教学点的教师补充需求,县城学校不得补充新招聘的特岗教师;按照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加强音体美、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的补充;向本地生源倾斜。
(四)实施特岗计划要与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有机结
合。为逐步提高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确保教师聘用质量,招聘的特岗教师应以高等师范院校和其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为主。
三、特岗计划的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和往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具有河北省户籍或生源地为河北省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应届和往届师范类专业专科毕业生,不包括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毕业生。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志愿服务农村义务教育,已取得小学及以上阶段教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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