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简章(100人)
为满足我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100名。
2016年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招聘人事代理人员简章
一、招聘原则
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
3、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具体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附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未成年管教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调查期间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中有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在境外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的;
5、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5-15日。
2、报名方式:报考者登陆宁晋县党政网(www.ningjin.gov.cn)或宁晋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njrlzy.gov.cn)自行下载报名表,填写后到县经济开发区(西城区)院内现场报名;报名时还需提供学历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交)、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复退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8张。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开考比例
岗位应聘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之比要达到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调整招聘计划,仍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及时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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