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招聘公告(42人)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招聘公告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河北省唯一的专门培养建筑工程高级技术人才的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学院专业设置涵盖工、管、理、文、艺五个学科门类,工科类专业占专业总数的90%,形成了以建筑产业类学科为主体,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为社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2009年以来,土木工程专业、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和工程管理专业先后顺利通过了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专业教育评估。学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目前学校拥有建筑学、土木工程2个学术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建筑与土木工程、艺术设计2个专业学位授权点。近年来,我校应届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签约率都名列全省高校前茅。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2015、2016届全日制高等院校博硕士研究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6年河北建筑工程学院拟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人员42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2016年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河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16年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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