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夏公路管理局收费站招聘合同制收费员500人公告(2)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收费岗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一)笔试: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公路法》、《收费公路条例》和时事政治。考试时间定于2016年7月2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考前3天请到宁夏公路管理局各分局领取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小组按笔试人数与招考岗位所招聘人数1.2:1的比例,划定笔试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对应试人员的基本素质和适应收费岗位所要求的能力进一步考察,面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宁夏公路管理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体检由宁夏公路管理局各分局负责,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人员,取消应聘资格,不再递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八、聘用
(一)根据考试成绩、公示、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由宁夏公路管理局各分局进行岗前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宁夏公路管理局各分局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宁夏公路管理局收费岗位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公路管理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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