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吉林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招聘专任教师8人公告(3号)(4)
4.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5.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家庭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低保证、农村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于2016年6月23日上午9时至11时,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三楼304室信息科(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91号,市委会堂南侧),审核同意后,免收报名和考试费用。
6.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7.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
8.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9.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的官方网站为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ccrs.gov.cn)、长春人力资源考试官方网站(http://www.ccrjk.com)、长春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cchaoyang.gov.cn)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网络技术服务电话:0431-88776874(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
政策咨询电话:0431-85109299(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31-85102036(长春市朝阳区教育局)
仲裁受理电话:0431-88521577(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考核培训处)
点击下载附件:《2016年长春市朝阳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专任教师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3号公告)》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春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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