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临沂罗庄区公益性岗位招聘20人公告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4〕11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工勤服务和劳动保障协理工作。
2016年山东省临沂罗庄区公益性岗位招聘20人公告
一、报名条件
(一)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在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
2.残疾人;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5.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6.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及被征地农民;
7.离校未就业的高校特困毕业生。
(二)具有罗庄区常住户籍或罗庄区生源。
(三)热爱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报名材料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报名时须从“罗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lylzrsj.gov.cn/)或“临沂就业网”(www.lyrc.net)通知公告栏下载并填写《临沂市就业困难群体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证件和材料。其中:
1.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还需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属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的还需提供家庭户口簿和其他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属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人员还需提供家庭成员未转移就业及家庭贫困证明;
3.属单亲家庭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或户籍所在村、社区开具单亲家庭证明;
4.属被征地农民的还需提供失地证明;
5.属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临沂市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审核认定表》等相关认定材料(见附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7日。
2.报名地点:罗庄区人力资源市场(龙潭路商业街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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