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79人)(3)
(五)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因特殊情况出现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低于1:3或者等额的,可正常进行面试,考生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合格分数线60(含60分)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面试方式和科目
面试采用现场问答和技能操作(仅教育类岗位和卫生医疗类岗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报考限招彝族岗位的考生,需进行石林本地彝族语言口语测试,测试的主要内容为彝族文化及日常接待、日常用语等。彝族语言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其他内容占面试成绩的70%。
(1)报考石林综合类岗位的,采用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水平和能力。
(2)报考石林教育类岗位的,采用现场问答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履职和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
(3)报考石林卫生医疗类岗位的,采用现场问答和卫生医疗基本技能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履职和卫生医疗基本技能操作水平和能力。
3.面试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公告通知。
4.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5.参加面试注意事项
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面试通知的时间准时到达面试地点集中,未按规定到达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综合类岗位占考试总成绩的50%,教育、卫生医疗类岗位占考试总成绩的40%。
2.面试卷面总分100分,综合类岗位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教育、卫生医疗类岗位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其中,有彝语测试科目的岗位,彝族语言测试卷面总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30%;其他内容总分100分,占面试成绩的7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各类岗位综合成绩计算如下:
综合类不限招彝族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类限招彝族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彝族语言测试成绩*30%+其他内容成绩*70%)*50%;
教育、卫生医疗类不限招彝族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教育、卫生医疗类限招彝族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彝族语言测试成绩*30%+其他内容成绩*70%)*60%。
4.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含60分)。
5.考试总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七)考察、体检
1.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按岗位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2.考察及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实施;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并结合行业和岗位特点确定,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3.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按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60分)及以上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如同一岗位出现两名及以上报考人员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考察及体检;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
5.体检的时间、地点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石林政务网上公告通知。考察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电话通知考生,请考生确保通讯畅通。
(八)聘用
1.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中国石林政务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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