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招聘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天宫院街道办事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北京市大兴区天宫院街道招聘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岗位
天宫院街道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7名。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大兴区户籍;
3、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学历: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计算机、社会保障、财务、文秘等相关专业优先考虑(应届毕业生可报名)
6、性别:男女不限。
此招聘岗位需长期在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不适宜短期内离岗人员。
三、聘用和工作待遇
1、被录用人员签订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实发工资2000元,(不含五险及月考核奖)。试用期合格转正后应发工资为3900元。扣除个人部分的保险、住房公积金实发工资每月约为3000元。(不含年终考核及大厅月考核奖)
2、被录用人员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及缴纳住房公积金。
3、享受国家规定法定节假日及带薪年休假制度。
四、岗位职责
招聘岗位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入驻大厅各项业务的政策咨询解答、业务受理、办理等。工作人员服从天宫院街道办事处的领导,遵守办事处的各项规章制度。
五、招聘办法
1、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6日---22日(不含周六日)
报名地点:天宫院街道综合行政服务大厅5、6号窗口(大兴区庆祥南路29号i立方小区3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