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房山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117人公告(2)
四、考核安排
考核分为笔试和综合考核两部分,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人数的1:3的比例进入综合考核。笔试成绩只是选拔进入综合考核人选,不计入考核总成绩。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考试结束后十天之内在房山教育信息网上公示。
综合考核形式,分为业务考核(备课、微格做课)和面试(答辩、面试)两部分,业务考核和面试一体进行,总分100分,60分合格,择优录用。备课:备课时间为30分钟。报考人员在签到时抽签决定考核顺序,到备课室后再根据报考岗位的学科要求,抽取说课内容,并在独立准备的基础上提交教学设计。中小学教学设计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重难点、教学资源和手段、主要教学方法和教学过程。微格做课:微格做课时间为10-15分钟。答辩和面试:答辩、面试时间为5-10分钟。考核组针对所讲课程和岗位要求提出与本岗位、本学科、本章节有直接联系的问题,应聘者当场答辩。考核时间、地点提前在房山教育信息网公告或以其他形式通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按照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出现空缺岗位时,落聘人员可申请二次调剂。
(一)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体检和资格复审,如有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公示
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房山人力社保局网站和房山教育信息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三)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四)岗位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按照北京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农村教师待遇。
(五)试用期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010-89353415
监督电话:010-89366912
房山区教育委员会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