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事业单位招聘10名技术岗公告(3)
八、考试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1)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综合能力。
(2)笔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原件到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出来后,由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网上公布。
(二)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于面试前3天通知。报考人员接到通知后,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于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官现场评分的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面试由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统一命题、组织,面试考官由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的人员组成。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
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50%+面试×50%=100。
九、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由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在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http://www.xjcms.chinasafety.gov.cn)上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体检入围人员、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体检。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二甲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二)考察。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派出至少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报考者及非在职人员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有无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十、公示
拟招聘人员确定后,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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