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海伦市人民医院招聘50名工作人员公告(2)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材料。
(3)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笔试成绩在海伦市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拟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也可报经原招聘方案核准备案部门同意,适当降低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为临床医学常识、岗位所需相关知识。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凡与报考条件不符的,冒名顶替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面试入围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成绩汇总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六、考核与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核和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
由用人单位负责通知并组织考核和体检。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
应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将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海伦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凭《海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八、聘用后待遇及管理
(一)此次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凡被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没有执业资格证者,从试用期算起,三年内须取得执业资格证,否则,三年后解除聘用合同。
(三)此次招聘的人员需在海伦市人民医院服务满10年后方可调动。
海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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