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0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2016年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现公告如下:
2016年山东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10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1.综合管理A岗位3人,要求为建筑类、园林园艺类专业;
2.综合管理B岗位1人,要求为中文类、新闻类专业;
3.综合管理C岗位1人,要求为韩国语、朝鲜语专业;
4.综合管理D岗位5人,要求为会计财务类、经济金融类、审计类、统计类、计算机类专业。
考生报考时可参照所列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3),招聘主管机关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过程中,对同意报考的新增加专业,将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gxqrc.com/index.jsp)上更新,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应聘人员须为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国家统招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海外留学人员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也可报名。
(四)应聘人员须于1975年7月6日(含)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六)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除2016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毕业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16年7月底前取得外,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含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16年7月6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下载填写《烟台市莱山区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1),于2016年7月6日至7月15日(含)前发送到电子邮箱(ls6891572@126.com),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整到其他招聘岗位并在莱山区人力资源网公布。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可适当放宽报名条件或报考比例。
(二)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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