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招聘编外人员7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0名。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山东东营港经济开发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70人公告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2.年龄应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4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有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
4. 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见附件)。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二、报名时间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6年7月2日9:00—7月4日16:00
查询时间:2016年7月2日11:00—7月5日16:00
报名网站:东营港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dypedz.gov.cn/)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材料,并成功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文件大小10kb以下),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其中,取得国外学历人员报考的,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照片);对报考有其他条件要求的,还须提交证件的原件扫描件(JPG格式,文件大小100kb以下,照片处理工具可从报名系统下载)。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名和参加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
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名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交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二)资格初审
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7月2日11:00— 7月6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6年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面试资格审查使用),并于2016年7月7日10:00—7月9日9: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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