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东省齐鲁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人公告(2)
1.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要求,如实填写《齐鲁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个人简历、身份证、科研成果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等材料(影印件)压缩后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学位+毕业院校+所学专业”为主题发送至报名电子信箱qlnuzhaopin@163.com。(报名材料原件需在招聘考试前提交人事处审查)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应于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贴有本人2寸近期免冠照片且有本人签名的《齐鲁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各占50%分值。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理论知识、教学能力、科研能力、操作技能、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学校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个人素养、团队精神、教学能力、科研水平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不再进行等额递补。
2.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按照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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