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招聘13人公告(2)
2016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需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且必须按期毕业,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报名时间为2016年7月8日8时—7月16日8时。
(二)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者进入招聘选拔程序。
(三)组织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等招聘工作。
(四)对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及政审者进行岗前培训。
(五)为培训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五、相关说明
(一)对应聘人员信息严格保密,有关材料复印件恕不退还。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或经审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我单位有权取消应聘、录用资格,录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2016年应届毕业生在履行录用手续时,如未按期毕业且取得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不予录用。
(二)我单位有权根据报名情况,调整招聘指标。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告、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请随时予以关注,并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四)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理,请根据通知及时缴纳。
(五)录用人员试用期半年,工资待遇按我单位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录用人员需服从我单位的岗位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我单位有权取消录用资格。录用人员原则上3年以内不得申请调离分配岗位。
六、报名电话:024-31873554
七、我单位对本次招聘工作享有最终解释权。
辽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