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浙江省兰溪市事业单位招聘116人公告(2)
五、确定体检入围人员
广播电视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专业知识占总成绩的50%,面试占总成绩的50%。
面向大学生村官的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量化考核分占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其他招聘岗位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2的比例(招聘职位计划数3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确定体检入围人员,再按1:1的比例进入考核。最后一名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的入围。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核、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从该职位体检入围人员中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报考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取资格。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核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的有关考核规定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逾期未办理录取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缺额人数不再递补。
七、录取人员待遇
报考事业单位的录取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的事业编制,并实行聘用制。
八、其它说明
1、往届毕业生招聘范围根据《2016年兰溪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上的规定,2016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户籍不限。
2、本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能报考平行或顺向拨款形式的事业单位。
3、招聘范围为“面向大学生村官”的是参加兰溪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3年、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兰溪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计算工作经历、户籍地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日。
5、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录用公务员、当兵入伍、上级选调、高校入学等特殊情况除外)。
6、市公路管理段、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植物保护检疫站、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站、市种子管理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测绘管理处、市农村水利管理站、市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如今后单位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此次所招聘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不列入参公人员,单位参公时将予以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报名时需提供愿意无条件服从组织分流的保证书。
九、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兰溪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和兰溪人才网公布,供考生查询和社会监督。考生报名后请及时上网查询有关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书面向我局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579-88891752)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逾期不受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十、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附件1)。
附件:
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