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东莞市大朗镇人民政府招聘编外人员25人公告(3)
十、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统一招录、统一分配岗位。其中10人派往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长安镇)上班,由镇组织人事办与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人员管理及晋升制度,人事关系由镇司法分局(法律服务所)管理,日常管理及考核由市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负责。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大朗镇2016年公开招聘聘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三)本次招聘人员工资待遇按镇府聘员工资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81069555、83183017;联系人:叶小姐、李生
附件:
大朗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2016年7月18日
标签: 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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