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四川事业单位新津县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15人)
根据工作需要,新津县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5名。招聘人员按《劳动合同法》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新津县人民法院
关于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岗位: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
(二)招聘名额:15名。其中:
1、法官助理5名:法律专业4名,汉语言文学专业1名。
2、书记员5名。
3、司法警察5名(男性4名、女性1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2、年龄在18-30周岁之间。此次公招年龄计算以7月20日为准:“18-30周岁”为在1985年7月20日至1998年7月20日期间出生。
3、应聘法官助理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应聘书记员的应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一定的与岗位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应聘司法警察的,除具备1、2、4、5项条件外,应是军队、武警部队复退军人或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年龄在28周岁(1988年7月20日以后出生)以下;男性身高170㎝以上,女性身高160㎝以上,双眼裸视5.0以上;同时,还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7月20日至2016年7月26日止。
(二)报名方式。网络下载报名表后前往新津县人民法院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提前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scpta.gov.cn)或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网址:http//www.cdxjrc.com/),下载《新津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后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白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填报法官助理职位的,应注明法律专业或汉语言文学专业。
现场报名地址:新津县五津镇迎宾大道212号409室;联系人:李思凝;联系电话:028-82556007。
(三)报名程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持以下材料到新津县人民法院现场报名:
1、报名表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违纪证明材料;
6、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照2张。
(四)资格审查。由新津县人民法院对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查,并将审查结果现场告之报考人员。
(五)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招聘的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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