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公告(30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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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招募公告(309人)
为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6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发〔2016〕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16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
2016年,我省计划招募30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具体计划、岗位、资格条件详见《2016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信息表》(附件)。
二、招募对象
重点招募201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辅助招募离校未就业的2014年、2015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
4、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拟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参加过“三支一扶”服务的大学生,不能再报名参加“三支一扶”招募选拔。
四、招募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7月20日9:00-7月24日16:00
2、报名网站: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后,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5KB-30KB)。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招募选拔。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通过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而骗取招募选拔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7月20日-7月24日
2、各市(县)“三支一扶”办和省水利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所辖地区(部门)招募岗位资格初审工作。
3、资格初审结束时间为7月24日17:00,请报名人员于报名后至7月24日17:00前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初审结果。
4、资格审查初审通过人员下一步参加具体招募选拔环节的相关事宜,由各市(县)、省水利厅确定,其结果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及时发布。
(三)招募选拔
招募选拔由各市、省水利厅分别组织实施。具体招募选拔时间和方式,以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和省水利厅组织人事部门通知为准。
(四)资格审查复审、体检和考核
资格复审、体检、考核的时间和具体要求,由各市 “三支一扶”办公室和省水利厅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并公布。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选拔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