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教师招聘24人公告(3)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8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黄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为准,请考生留意网上公布。
2.面试形式:试讲与专家提问。试讲采取上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艺术、体育、信息技术等学科应聘人员可根据本人专项自行决定是否携带展示所需器材。
3.此环节成绩占应聘人员总成绩的70%;设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体检
笔试和面试环节全部结束后,加权得到最终成绩。以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笔试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对无故不按照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计生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或报考人员放弃录用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黄埔教育信息港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合无异议后,录用人员与相关学校签订签订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中属社会人员的,在签订劳动合同前,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无劳动纠纷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人员录用和工资待遇
(一)录用。录用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合同期限为三年。同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方可正式录用。
(二)待遇。按照《黄埔区编外聘用制教师工资标准》执行。
五、其他
(一)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二)录用人员的人事档案自行挂人才服务中心。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我校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黄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咨询电话:82500053转8208。
监督电话:8250966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
广州市黄埔军校纪念中学
2016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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