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保定安国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82人)
为进一步充实农村中小学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均衡发展,经研究,我市决定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根据《保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特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如下:
2016年河北省保定安国市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与公正。
二、招聘名额
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2名,其中初中教师9名(数学2名、英语2名、化学2名、物理3名),小学教师72名(数学15名、语文14名、英语10名、计算机8名、美术10名、体育5名、音乐10名),特教教师1名。
三、招聘条件
符合《安国市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附后)所需条件,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2、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
3、户籍条件:河北省户籍,或配偶为安国市户籍;
4、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在安国市有3年以上小学教学经历者可放宽到35周岁。(注:年龄计算从报名当日算起。)
5、学历条件:
初中教师:师范类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相应或相近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非师范类本科一批及以上学历相应或相近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小学教师: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非师范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
特教教师: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有爱心,有志投身特殊教育事业。
附加条件:无相应报考岗位教师资格证者,从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之日起两年内必须取得相应岗位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
2、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曾被开除公职的;
5、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未履行手续)的;
6、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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