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张家口市技师学院实习指导教师公告(2)
(二)操作考试
操作考试由用人单位组织。参加考试的人员于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报名收据发票和本人身份证到报考单位领取准考证,需要代领的还需携带代领人身份证。操作考试时间、具体考试地点、考试注意事项详见操作考试准考证。操作考试为指定工种。操作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操作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招聘计划和操作考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4﹕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操作考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工作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综合成绩=操作成绩×60%+试讲成绩×40%;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报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操作考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考核、体检
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以及对拟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考核、体检出现不合格者,按照报考职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学历高者优先递补;学历相同时,操作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核情况,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张家口市教育局网站和各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凡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参加笔试、面试、考核,体检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六)聘用、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聘用人员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一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聘期内工资按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执行。其他待遇按本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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