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疆轮台县水利局招聘20名水资源管理协管员公告(2)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由县人社局和县水利局在县纪检部门监督下组织进行。笔试×50%+面试×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核发的准考证为准,考生需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按时参加考试。
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
笔试分数线的确定根据笔试情况确定合格分数线。
2、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成绩合格者需携带笔试准考证,进入面试,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左右。
3、试用:
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间,根据该同志在岗位上实际工作表现确定是否合格,合格者予以聘用,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
(三)体检
1、体检组织和体检标准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体检名单。体检具体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人员由县人社局和县水利局工作人员组织,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体检。
2、体检要求
体检不合格者本人申请复查的,可在指定的县(市)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复查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造成的空缺按本职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日,对公示过程中反映有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属实的,不影响聘用。
(五)政审
对公示无疑义者进行政审,政审合格者予以聘用。
(六)签订合同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六、监督、纪律及其他要求
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招聘机关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社会各界和考生的监督,秉公办事,保证招聘工作公平、公正。
报考人员应严格按职位要求条件报名,报名时如实填写个人有关信息,凡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要求或填报的个人信息不真实的,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此次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完成。对违规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应当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聘用的人员,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七、招考信息发布
招考信息均通过轮台县政府网站(http://www.xjlt.gov.cn/)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上述官方网站公告为准。
八、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轮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轮台县人社局 0996-4682368
监督电话:轮台县纪检委综合监察室0996-4691129
轮台县公开招聘县水利局水资源管理协管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6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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