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沧州市青县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200人)(2)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进行处理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人员待遇
此次招聘的200名教师为聘用制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养老保险按现行政策执行。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6年7月30日至2016年8月5日在青县人力资源网和青县电视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时间:2016年8月4日上午9:00至2016年8月6日下午5: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具体地点: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223房间(青县城乡服务中心二中心)
联系人: 吴宝明
电话:0317—4022030
3、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一份、3张近期蓝底1寸免冠照片。《报考资格审查表》现场报名现场提交。
4、资格审查及交费。由青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予以报名并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
5、准考证发放:报名合格人员于2016年8月11日上午9:00至2016年8月11日下午5:30到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干部股223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6、岗位的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1:2或1: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要求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应在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请各位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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