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保定市易县高中教师招聘公告(60人)
根据易政办[2016]117号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决定公开招聘60名高中教师。现公告如下
2016年河北省保定市易县高中教师招聘公告
一、招聘方式、理由、原则
(一)本次招聘先采取选聘的方式进行,选聘结束后,剩余名额采取统一招聘的方式进行。若选聘完成了招聘计划,则统一招聘不再进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首先采取选聘的方式,理由如下:
1、高中急需学科;
2、我县高中教师初始学历有一半为专科生,学历较低;
3、学校大班容量是常态,高中教师严重不足;
4、我县教师工资待遇偏低,加之高中教师工作压力和强度较大,近年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招聘教师,报名人数绝大部分学科均达不到统一招聘规定的1:3或1:2比例,既造成了资源浪费,也严重影响了我县高中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高中教师60名。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一批学历;统一招聘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批及以上学历。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应聘岗位所需具体条件见《易县2016年公开选(招)聘高中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选(招)聘岗位信息表);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非2016年应届毕业的全国普通类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应聘的已就业人员;
5、易县特岗教师不准报名。
(三)不得应聘人员
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审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