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阜新市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招聘300人公告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重点解决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经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招聘简章。
2016年辽宁阜新市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招聘300人公告
一、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岗位为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主要在街道(乡镇)和社区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就业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创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二、招聘对象
具有阜新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毕业三年内(2016年、2015年、2014年毕业)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困难家庭和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基层工作,有较强敬业精神,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招聘人数
此次招聘共招300人,其中:县区公共就业服务窗口9人、街道35人、乡镇66人、社区190人,具体分配明细见附表。
五、岗位待遇
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实行全日制工作制。工资标准为1200元/月。聘用期间,统一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
六、报名程序
本次招聘、成绩公示、体检等信息全部通过“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告,具体报名事宜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日至5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6:30)。
(二)报名地点
阜新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地址:中华路东段市农行对面)。
(三)报名所需证件
1.报名人员本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报名,并进行现场照相;
2.在“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如实填写并打印《2016年阜新市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粘贴或打印正面彩色免冠二寸照片);
3.上述所有报名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资格审查。
(四)注意事项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组织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笔试内容和时间
(一)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