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招聘34人公告(第二期)(2)
四、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考察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录用人选,由本单位决定。
五、录用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由本单位拟定入选对象,并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对象公示七个工作日后,没有异议的,进入录用程序。
六、聘用人员管理和待遇
(一)经考试录用的工作人员,与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签订相关合同,享受本单位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待遇。
(二)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统一签订期限为3年的合同,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3个月。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单位可以决定停止录用。试用期及试用薪酬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招聘信息发布网站
有关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录用公示等相关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公布:
1.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http://wsjs.shunde.gov.cn
2.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网站:http://www.sdfybj.com
咨询电话:0757-22613097
监督电话:0757-22613097
附件1:2016年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职位表(第二期).xls
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
2016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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