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江西省抚州高新区诚聘合同制教师60人公告(3)
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一次。
(六)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四、聘用人员管理
依据有关政策法律,拟聘用人员与聘用学校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合格者与聘用学校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
招聘的教师按照《劳动合同法》实行合同制管理,建立绩效考评机制,量化绩效任务,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对连续完不成绩效任务,在绩效考评中不合格的,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愿意继续聘用的,可与聘用学校继续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合同制教师工资待遇主要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提高 10%部分、教龄津贴、绩效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相关标准参照在编在岗教师工资标准执行,并按政策规定调整增加;绩效工资按照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实行多劳多得、优劳优得。
六、本《方案》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 询 电 话:0794-7069077
监督举报电话:0794-7069076 7069031
2016年7月29日
标签: 2016年江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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