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揭阳市惠来县事业单位招聘374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的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开展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16年广东揭阳市惠来县事业单位招聘374人公告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和县委宣传部等部门属下40个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74名,其中教育类岗位152名;卫生类岗位208名(含校医4名);综合类岗位14名。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一般要求为18-35周岁(即1981年8月22日至1998年8月22日期间出生的)。报考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或取得医学影像、检验专业技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截至1976年8月22日以后出生的);取得副主任医师资格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截至1971年8月22日以后出生的)。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 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近三年内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含2016年参加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列为拟聘公示人员)。
5.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6.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正式人员。
7.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8月22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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