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河北省沧州市盐山县招聘幼儿教师公告(260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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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审查合格者,缴纳报名费100元。
4、审查合格人员于2016年8月 16日下午2:00至6:00,持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退回报名资料和报名费。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9:00至11:00。
2、笔试地点:第三中学。
3、笔试科目:语文、数学,总分为150分。考试内容为现行初中及小学教材知识,初中阶段占30%,小学阶段占70%。笔试成绩设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在盐山政务网、盐山教育网上公布。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组织实施,根据报名者的志愿,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设置数1:1.5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面试。按照报考岗位筛选面试人选达不到1:1.5的,在同意调剂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
1、面试时间:2016年8月23日上午9时。
2、面试地点:第三中学。
3、面试资格审查(报名资格复审)。面试前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是否真实;复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4、面试内容:幼儿教育教学综合技能展示,包括讲故事、唱歌、舞蹈、绘画四部分,以上内容从现行幼儿教材中随机抽取,每人任选两项,展示顺序抽签决定,依次进行,每项展示内容不超过5分钟,面试总分为15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体检在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无故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教育局负责,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如果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面试成绩高低、所学专业是否幼师专业、是否有半年以上顶岗任教经历、是否本地生源等条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仍不足额的由县教育局进行调剂。拟聘人员名单在盐山政务网、盐山教育网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营私舞弊等情况被举报查实的,取消拟聘资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核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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